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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关于印发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严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与招生计划数: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1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提供区文教体工作局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2018年秋季招收5个班200名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在沙城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村(一)常住的适龄儿童。
2.①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②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沙城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④父母在沙城街道施教区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父母系经开区合法出国并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侨、华人,其子女户籍随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实际居住。
4.居住在沙城街道本施教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其入学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①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且同意外出就读证明;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持有“e居卡”或凭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③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连续一年以上;④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施教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⑤在施教区有相对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⑥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报名、注册时间:
1.7月4日招收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口在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村(一)的适龄儿童。
2.7月7日招收第二批对象: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口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户口在沙城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沙城街道施教区内范围内办企业的适龄儿童。
3.7月11日招收第三批对象:居住在沙城街道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四.报名办法:
第一批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免疫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批适龄儿童报名需持上述证件以外还需带房产证,(如果是父母在施教区内办企业的适龄对象,凭企业工商登记手续、企业注册资金(或投资)证明、股东证明、企业房产证或土地证);新居民子女持上述6个相关证件另带户口本、家长身份证、适龄儿童免疫证来校报名。
五.招生程序:
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生。
第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第二批招生;若第二批学生录取后没有剩余学额,将不再启动第三批招生。
1.施教区是指沙城街道七一村、七二村、七三村、七四村、七五村、八甲村、顺江村(一)。
2.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户口迁入的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较长的适龄儿童,未录取的由文教体局统筹安排。
3.第一批招生未满时,启动第二批招生工作,若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时,按照第二批招生顺序依次录取。
4.第三批招生对象为本施教区内的新居民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报名超过计划数,将根据新居民参加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予以录取。
六.招生流程:
1.第一阶段:网络或微信预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25日)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注册(注册地点:沙城一小博古书屋)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缓入学儿童必须具有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证明中写清楚适龄儿童迟入学原因,并持有区文教体局基础教育处证明,方可入学。
2.施教区户籍的,存在中、重度听力、视力、智力障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报名就读的。
3.网络报名后,按规定的注册时间带齐材料到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报名,学校不保留学额。
八.报名地点与招生咨询电话:沙城一小,85820268。
沙城第一小学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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